更新时间:2024-12-11
蓝新程
蓝先生
(男,28岁)
本科学历|3年工作经验
求职意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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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描述
工作经历
2022-1至今
司法辅助人员|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
工作职责:1.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
2.开庭前的准备和开庭记录(通知公诉人,律师,被告人开庭情况及材料送达)
3.裁判文书的制作和撰写
4.司法统计工作
5.执行工作
6.文书的归档工作
7.协助法官拟文,函
8.调节当事人刑事纠纷
9.调查案件事实工作